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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了,掐指一算,居然更了整整一周了! (6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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呢?

我後悔剛開始沒有努力地逃跑,因為現在被點了麻穴,跑不了了。可是剛開始我是不可能逃跑的,知道了任平生還活著,我興奮地撲上去都來不及。誰想到變.態根本不說實話。

任平生不知從哪兒拿出一套女裝給我,順手解了我的麻穴。

“本來是準備好給你換洗用的,沒想到上來就把你的衣服弄臟了,你先換上,臟了的,回頭我給你洗。”

我聽得汗都下來了,這是任平生的臺詞嗎?

但是他立馬就補上了一句很有他作風的:“但是你不要想跑。第一你落在我手中了,就根本跑不了,就算我身上還有傷,你也跑不了。然後,如果你想跑,我就把你帶來的那十幾個捕快統統殺幹凈。”

我知道這種事他完全是做得出來的,所以就憤怒地吼了一聲:“你背過身去!”

任平生乖乖地轉過了身。

“你不是受傷了麽,”我一邊換衣服一邊用充滿譏諷的語氣說道,“那你什麽時候死啊!”

“哼哼,雖然我的傷有點重,不過現在已經快好了,想讓我死,也沒有那麽容易。”

“哎,真是遺憾,你這種惡貫滿盈的人不早點去死,對得起我那失蹤了這麽久的夫君嗎?”

任平生倏地轉過身來,這次他的神情變得有些憤怒,把我嚇了一跳。好在我衣服已經穿得差不多了,並未在他面前走*。

他瞪了我一會兒,態度忽然又變化了,上前一步,接過我衣服的帶子,十分仔細地給我系上了,臉上也露出了開心的笑容。

“阿螢你聽好,我再說一次,玄武已經死了,所以,他已經不是你的夫君了。”

我擡起手來就要抽他,可我一向百發百中的耳光又一次給他毫不在意地化解了。

“從今天起,我就帶你離開長安了。從今天起,阿螢就跟在我身邊,我們到誰也不認識我們的地方去,浪跡天涯。”R1152

☆、No.230 一蓑煙雨任平生(1)

“雖然以前說過,我不願意強迫你,希望你有一天可以心甘情願地跟我走。可是現在我不想這樣了,無論你願不願意,都要跟我走。你既然已經落到我的手中,就再也逃不出去,所以……”

我不屑地瞧著他,反正找不到秋,這世上的一切我都不在乎,現在的我既不怕疼,也不怕死。

“就算現在逃不出去,將來就逃不出麽?就算不能好好活著,難道還不能死麽?如果他不在了,我活著也沒意思。”我冷冷地說道。

任平生微微地笑了。

“我不會容許你死的。而且,終有一天你會覺得,就這樣也不錯。”

他不知從哪裏抱出了兩領狐皮裘。那東西雖是皮草,卻做得極為輕巧漂亮,一看就是極其名貴的貨色。他把一領純白色的披在我身上,溫暖立刻包裹了我。

“既然你睡足了,我們連夜就走吧,明天一早,你那些小兄弟就要醒了,給他們看到我,少不得會有麻煩。還是你希望我把他們全都處理掉?”

先前略微交手,我就已經知道,現在的我想做他的對手,還差得很遠,所以我也並未想過隨便反抗。搞不好,這陰晴不定的人戾氣上來,真的會濫殺無辜也說不定。

“我的匕首和劍,還給我!”我沒好氣地說道,“不給我,就不走。”

匕首和短劍瞬間就被他扔回了手中。任平生笑道:“拿了兇器,想暗算我?好啊,盡管來,只要你能殺得了我,自然是想去哪就去哪的。”

我將匕首和短劍收好,心中暗自冷笑。任平生,你別狂,小看了姑奶奶,是你的不對。我在暗,你在明,一次鬥不過你,兩次鬥不過你,難道一輩子鬥不過你不成?正好長安城讓我厭了,姑奶奶就利用你一回,四處游逛一下也好。老悶在長安,怎麽找得到我的秋呢?

我跟在他的身後,剛出了院門,冷風還未及散去臉上的熱氣,我就已經一提氣,猛地向旁邊的墻頭竄去。

這是我的第一式,猝不及防腳底抹油大.法。

結果任平生頭都沒有回,我就感覺後心像遭了一記錘擊一般,全身猛地一震。我兩腿一軟,這一躍竟沒能躍起來,反而一個趔趄,幾乎跌倒。

原來他的內力瞬間形成的壓迫感,竟然強大至此,完全攝住了我的心神,剝奪了我肉體的行動能力。

看來,現在真的是逃不掉的。

可是任平生忽地伸手從懷裏掏出帕子來,掩在口邊,氣息一窒,似是耐不住的氣血翻湧。我定睛一看,素白的帕子上紅痕點點,還有血珠子沿著帕子的邊緣滴下,說不出的觸目驚心。

也或許是我看的血多了,就不喜歡見血,看的人類的痛楚多了,就看不得這些創痛,總而言之,莫名其妙地,這一刻竟覺得有那麽一絲絲的不忍。

可是我的腦子還是在轉的,我很清楚前頭的這個是雙手染滿血腥的惡人,有一千條命也不夠給死在他手下的冤魂抵債的,根本就不值得同情。

所以,這不是說明他的身體確實很虛弱麽!只要我沒事就跑一跑,他不是自大麽,看我遲早拖垮他!

任平生也不管我,徑自走到院落的一角,從一個低矮的茅棚中牽出一匹雜色花馬來。這馬十分高大,就在月光下也能看出毛色油亮,肯定是一匹日行千裏的良駒。這個不起眼的小院子裏,還真是藏了不少的寶貝。

任平生把馬拉出來,想了想,忽然又停下腳步,掀開了院中的井蓋,又從懷裏掏出一包藥來。

“你幹嘛?”我看他打算把那包藥往井裏倒,就知道他肯定沒安好心,趕緊先出言阻止。

“嗯?我在這村裏住了也有幾個月了,見過我的人有點多,雖然見的不是真容,可是只要是有活人的地方,總免不了有是非,還是死人的嘴最嚴實。”

我的嘴差點就驚得合不攏了。

“任平生,你瘋了?!這些村民招你惹你了!就為這麽屁大點兒事,就對全村老小下毒手?你特麽還是人嗎?!”

任平生的臉上露出了那招牌式的冷酷的笑。

“我是不是人,沒有你說話的份。我想做的事,也沒有你插手的份。”

這村裏男女老少,少說也有好幾百口,任平生只是為了消除這區區不值一提的線索,就打算把他們全都毒死?怎麽會有人,對於鮮活的生命漠視至此呢?

我的後脊忽然生起一股寒意。他剛剛曾經說過,他是數月前來到這個村子,投奔了“婆婆”,可是他剛來,“婆婆”就……病逝了……

這位婆婆,恐怕已經遭了他的毒手吧!這是何等冷硬的心腸啊!

但是以我對任平生的了解,他想做的事,是肯定會無視他人觀點地做下去的,更何況我也沒有本事憑武力阻止他。

“任平生,”我換了策略,“你腦子短路了吧!本來呢,還沒人知道你在這,你把全村人毒死了,官府肯定會來人查的。你瞧,我也在這村裏失蹤了,然後,你這個莫名其妙的外來人也失蹤了……餵,你可不要小看雍州府,不要小看玉衡司,也不要小看駱大哥,他們肯定能查出來,做這事的就是你!只要事情傳出去,天鏡門也一定會知道的,這樣你的如意算盤……”

還沒等我給他頭頭是道地分析完,他已經打斷了我的話。

“我下的毒,是不會立即發的。這井水在地底連通,吃了井水的人,會漸漸地生疫疾,而這種疫疾,無藥可醫。他們根本就不會發現這是毒。”

“連下毒都下得這麽賤!”我在心裏恨恨地罵了一句。

但是任平生卻直起腰來,與我對視。

“阿螢,這麽不喜歡我殺人麽?”

開玩笑,我怎麽可能會喜歡看到殺人呢?!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,不再說話。

“我呢,做事只是不喜歡留下這種潛在的危險而已,這些人,也不是非殺不可的。”任平生挑眉望著我,作沈思狀說道,“不殺,也可以,可是我不喜歡被人指使,也不喜歡聽人哀求,我只喜歡談條件。”

“價碼開出來吧。”既如此,不妨幹脆一點。

任平生呵呵一笑。

“價碼麽,就是你不要跑,乖乖地跟著我,我走到哪裏,你跟到哪裏,就只這一個條件。可是你要是逃呢,逃一次,我就殺光一個村子,那麽,人命可就都變成你害的了。”

“瘋子!”我暗自切齒,嘴上卻只得應道:“好,就這麽定了,說到做到。”

“哼哼,阿螢,我現在還沒有大好,所以,你要是天天亂跑,我也會煩心的,說不定那一天把你打成殘廢也未可知,這樣於你於我,都有好處。”

“既然是只有這一個條件,那麽,我要殺你,不在這之列吧?”我冷笑著問道。他已經在挑戰我的各種底線了。

“嗯,阿螢,殺我可以的,只要你想。我準你不擇手段地殺,只要殺得了我,你就自由了。”

“等死吧!”這句話我沒說出來,但是在心底認真地YY了一下。

最終,任平生沒有往井裏下藥,我也沒有給雍州府的人留下任何信息記號。我不希望駱大春他們費神來找我,所以不告而別才更像現在的神經兮兮的我的作風,他們反而會少擔心一些。

反正我也向駱大春發過誓了,我是不會隨隨便便尋死的,相反,在這一路上,我要殺了任平生!

任平生拎起我,扔到馬上,自己也翻身上馬,將我圈在前頭,縱馬向更加西北的方向疾馳而去。

我們一路上一點也不趕,但是走的都是人少的路,從來不在大城市中穿行,反倒專找些鄉村、郊野,一路上的景致別有一番風味。

平時,任平生總是易容的,一天換一個模樣,只有一個原則,很平常,沒有特點,絕不引人註目。只有當穿行於無人區域的時候,他才會露出本來的面目。頭一次見他真容的時候,我嚇了一大跳,因為現在的他,比原來顯得蒼白憔悴了許多,也瘦削了許多,就好似耗盡過全部的氣血,剛剛開始重新覆蘇似的。

平時他與我同乘一騎,把我圈在前頭,那股熟悉的淡淡熏香味道就會時隱時現地傳過來。從前在寒冷的冬日見到任平生的時候,他從來都只是一襲天青色單衣,最多不過是罩一件單鬥篷,而他的手指總是溫熱的。可是現在,他卻不得不在身上緊緊地裹著一件厚厚的狐裘,才能勉強抵擋得住寒風的侵襲。

如果他不說話,也不做事,只那麽靜靜地裹著狐裘的時候,眼瞼微微地垂著,眉心微蹙,五官如削,肌膚凝白似玉,神情卻不自覺地流露出一股傲氣,客觀地講,真心好看得很。我總是忍不住扼腕嘆息:白瞎這一副好皮囊了,怎麽就會是這樣一個變.態呢?

我曾經趁著他分神,忽然拔劍反手朝他心口戳去,可他卻能在環擁著我騎馬的如此之近的距離,輕巧地奪下我手中的兵刃,並沖我露出一個淡淡的微笑。

就這樣不知走了多少天,總之我們是去到了更加寒冷的地方,西北的邊疆,一望無際的沙漠。沙漠中有一片小小的綠洲,傍著沙丘,有一處面積頗大的水,周圍荒無人煙。

任平生帶著我登上了沙丘,我往下一看,不由吃了一驚。

下頭那片水,形狀彎彎的,像是月牙的形狀。我們行走的方向,沙山,稀有的不涸泉水,這個場景,我曾在千年以後的照片上看到過的。鳴沙山,月牙泉,這裏,應該是敦煌吧!

我們正處在敦煌附近的大沙漠裏呢。

沙漠裏的陽光格外明亮,晴朗而寒冷。任平生站在沙丘的頂上,忽然瞇起雙眼,向天空伸出雙臂。在他的這個神情和姿態中,我似乎看到了一種可以稱得上是“天真”的東西。R1152

☆、No.231 一蓑煙雨任平生(2)

任平生的臉上,居然會出現這種純凈而喜悅的神情,實在是完全超越了我的想象力。

“阿螢,你不知道,我最喜歡的就是陽光了。聽說這裏是天底下陽光最燦爛的地方,所以,無論多麽麻煩,也想到這裏來看一看呢。可惜是冬天,要是夏日,肯定是更好的,所以,夏天咱們再來一回,好不好?”

這種幼稚的言辭讓我下巴都快掉了下來,讓我久久無言以對。不過我還是在心裏鄙視了一下,古代這是什麽信息量,居然認為西北方的沙漠是世界上陽光最好的地方?要是你哪天有幸去了三亞,看到那裏的陽光和沙灘,還不得當時就跪下哭啊?

可是任平生沐浴著陽光,唇角掛著愉悅的微笑,微微地瞇著雙眼,似是有些陶醉到物我兩忘。我心中暗暗驚奇,還以為惡人都是怕光的,沒想到惡人也喜歡太陽,就像張老師一樣呢。

我想起了張揚紋在右肩的部落太陽圖騰,想起他微笑著說:“世界上有些東西,真的是像太陽一樣呢。”

太陽給人的感覺總是那麽溫暖,看來,對於美好事物的向往,並不因為這個人屬於光明或屬於黑暗而有所差別。想到這些,我不禁有些心生感慨了。

忽然肩頭癢了癢,卻發現是任平生手裏拿著一根沙漠裏的胡楊枝子,笑嘻嘻地輕輕戳了戳我。

“阿螢身上也有光呢,不是夏夜流螢的那一種,是很大,很亮的,讓人發熱的。”

“別扯淡!”我一把扯住那胡楊枝子,用力一掰,卻沒能把它掰折。

任平生縱聲大笑起來。

“沙漠裏的這種樹啊,生而千年不死,死而千年不倒,倒而千年不朽,又臭又硬,又能裝又愛硬撐,冥頑不靈,死不悔改,也跟你一樣呢……”

任平生很愛笑,從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就是這樣。

他的笑看上去像陽光一樣溫暖,險險就可以騙過所有的人。可是我很清楚,我的五感 都曾拉響警報,提醒著我,這個人骨骼深處散出來的冷酷與血腥,甚至連他身上那好聞的檀香味都掩不住。

他的笑全部都是假的,假得可怕,可笑我初初見時還曾被他欺騙過。影.帝也有光明與黑暗之分,演技用來做害人的道具,那就真的是可憎了。

可是這一刻的任平生,裹著銀灰色狐皮裘,放縱地笑著,每一寸肌膚,每一絲頭發都是愉悅的,沒有任何一點冰冷的感覺從他的體內溢出來。我忽然感覺他這一刻的笑好像是真心的,沒有任何偽裝,他是真的很高興。

“你抽風了麽!”我不客氣地打擊了他的興致。

“因為自由了嘛,真正的自由。”

“你欠了戎撫天八百吊了?”

“戎撫天”三個字倒讓他的神情掠過了一絲覆雜。

“父親比你想象中要可怕。”他斂了笑,揮手示意我要走了,顯然是不願意繼續這個話題。

我感到非常納悶,因為我們不遠千裏地從長安趕到大漠,走得很慢,足足花了一個月的時間,他竟然在這邊什麽事都沒有,就是為了站在這裏,讓太陽光這樣曬在自己身上。

難道從懸崖上掉下去,把腦袋也摔壞了嗎?

這一路,我又用軟的硬的直的歪的各種方法問關於聶秋遠的事,可他都是一句“玄武死了”搪塞過去,就再也不提。他的這個態度讓我更加確信他是說謊的了。

我只能這樣告訴自己,告訴自己因為任平生=騙子,任平生的話=扯淡,所以秋肯定還活著。就是因為任平生說他死了,他才更是肯定活著。

我不能去仔細思考任平生說過的話,因為他關於秋與鬼火五毒咒的說法,真的很有說服力。我的秋就是那樣的人。

我不能接受那個結論,所以,我不能去想。

我感覺我們是在漫無目的地行走,今天往東,明天往西,曲曲繞繞,隨心所欲。昨天睡下的時候,不知道今天的去向,本打算上山,卻因一餐河魚的美味而決定沿江而下。時光緩緩地流逝,不知不覺就從飄雪的冬日,進入了綠柳如絲的春天。

不曉得任平生到底想做什麽,可是他這樣子走下去,我一點意見也沒有,反倒是他停下來的話,我才會不高興了。因為這樣到處走著,每走到一個地方,我就可以去那些消息靈通的地方查查,看看各種告示。像秋那麽耀眼的人,只要他有行動,總會留下痕跡的吧。

每每我去打聽聶秋遠的消息,任平生也不攔我。反正他也沒什麽事,就懶洋洋地在我身後跟著,不說話,也不打岔。只不知道每次我失望而歸,他是否總是在心中暗暗地興災樂禍呢?

不過就這樣隨意地走著,看著古代的花花世界,沐浴著春天的風,倒也讓我的心胸一天天地開闊起來。我看到一個新世界在廢墟上緩慢地重建,就像任平生的身體也隨著氣候的轉暖一天天地變好一樣,百姓的臉上總洋溢著沈靜的歡喜。

這些日子,任平生居然一改往日的陰險兇殘,靜靜的,淡淡的,雖然局面都是由他掌控著,可是我想做什麽,只要置於他的監管之下,倒全都隨著我的心情,從不阻攔。甚至連我打算扮成幽夜公子去偷寶石這種事情,他也沒有阻止,反倒饒有興味地換上夜行衣,當了我的幫兇。

如果這個人不是敵人,而是盟友的話,那這個盟友實在是太給力了。這就是他跟我去偷了一回寶石之後我所做出的總結。

我不明白任平生究竟打算做什麽,只知道所到之處,看遍了之後,他常常會輕輕地搖搖頭,嘆息道:“天下之大……”

“天下之大”,下一句通常接什麽呢?“天下之大,莫非王土”,還是“天下之大,竟無我立足之地”?

去各種沒去過的地方,看遍風土民情,嘗遍美味佳肴,體驗各種各樣的新鮮事,時光流逝得倒也平靜。直到有一天,任平生在一個清晨咯血,身子輕輕一歪,而我竟非但沒有落井下石,反倒無意識地一把扶住了他。他驚訝地望著我,臉上漸漸地浮現出歡喜的笑意,我才忽然十分地害怕了。

我是不是漸漸地適應了這樣的狀態?是不是有些疏忽了對他的防範?是不是偏離了對他的正確判斷呢?

這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啊!他是敵人,雙手染滿鮮血的劊子手,永遠都不值得寬恕!這樣下去,漸漸把他當了熟悉的人,像朋友一樣的人,對他的恨意消減了,忘記了要殺他的誓言,可該如何是好?

這一天,看地圖我們是走到了杭州附近。時令已經是初夏了,身上的衣衫已經換得輕.薄,卻依然沒有秋的消息。

江南水鄉已經到了最生機勃勃的季節,各種綠的顏色如同洗過一般,鮮艷到無法比喻,看在眼中就令人心生希望。我們依舊是沒有進城,就沿著山水之間的郊外小路,在各個郊縣之間穿梭著。

走了很久,我們無意中路過了一個非常漂亮的村子。這地方依山傍水,有數條河流從縣城間縱橫交錯地穿過。看一望無際的農田和百姓的住房,魚米之鄉應是十分富庶。時候剛好,一窪窪地水塘裏擠滿了粉色白色的藕花,蓮葉底下,魚兒輕快地游走,激起層層疊疊的漣漪。

村頭小館子的一道名菜,似乎就叫作“荷花魚”,吃的就是這野生在荷塘裏的鮮魚呢。

村落的農業似乎是耕種水稻,現在這個時候鋪展開的是一望無際的綠色。村邊的野地種的是大片的桃樹,春天的時候一定很好看,村裏住家門前種了桂花,郁郁蔥蔥令人期待秋季的濃香。

正是午飯的點,家家戶戶飄著裊裊炊煙,飯香引得人讒涎欲滴。

任平生仔細地看了看地圖,臉上漸漸露出了笑容。

“這裏很好,不如就在這裏吧。”

“你到底想幹嘛?”

任平生呵呵笑起來,說:“阿螢,咱們不走了。你是我的俘虜,所以我要把你關在這裏陪著我,我們一起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結網打魚,耕田織布,自由自在。”

這裏頭,似乎沒有我發表意見的位置。

“阿螢,我一直想找這樣一個地方,溫暖,陽光好,富庶,舒適,周邊大城市沒有天鏡門暗點的痕跡,離官府也遙遠。但是,這個地方又不能寂寞,附近要有許多有趣的地方,如果哪一天厭了,可以打發無聊。你是個耐不住寂寞的人吧?”

“你都打算把我關起來了還管我耐不耐得住寂寞?”我沒好氣地說,“你怎麽不去出家?你住你的,幹嘛非拉著我墊背啊,神經病!”

任平生笑道:“那日吃過阿螢燒得菜,就久久不能忘,若我出去種田,沒有你在家燒菜怎麽行呢?”

我的臉忽然就紅了,因為他提起了那回我給他燒菜的事。可那回他是扮作我的男神聶秋遠來騙我的,我是給秋燒的菜,被他占了便宜。而且那一次,我……我還對他做了更不堪的事,我曾經強吻了他,還差點被他強.暴。

這一段完全不能提,簡直是不堪回首,誰知他竟念念不忘。

我心裏一驚。莫不是任平生竟選定了我,打算強迫我做他歸隱山林之後的終生伴侶嗎?

那怎麽行呢?開玩笑!

可是這一路上,他從來未對我言語舉止輕浮過,從來沒有強迫我做任何事,就算睡覺時強令我與他在一個房間便於監視,也從來都是讓我睡在床上,拉好帳幔,從來不占我的便宜。所以,我一直以來忽視了這個問題,以為所有的接近,都是為了監視我,卻沒有思考過,難道男人是一個如此有耐心,愛做無利買賣的物種嗎?

更何況是狡猾的任平生呢!

我提醒自己,要小心了,要想辦法脫離這種狀態,只要想,肯定會有辦法的。要是在這裏落腳了,我還怎麽去尋找我的秋呢?

正往前走著,卻發現我們走到的遠離村中心的郊野,居然莫名其妙地圍了一大圈人。

四下什麽值得人聚眾的東西都沒有,卻很不正常地圍了一圈人,我的心裏一下子就浮起不祥的預感了。

莫不是,我的特殊體質又發揮作用了……

原本十分愉悅的笑容漸漸地在任平生的臉上凝固了,他的臉色越來越黑,越來越難看,最後竟幾乎變成了憤怒。

因為我們已經走近了,透過圍觀群眾的縫隙,在眾人的大呼小叫裏,看清了他們圍著的東西。是滿滿兩大包血淋淋的碎肉!

不對,是屍體!R1152

☆、No.232 一蓑煙雨任平生(3)

居然在這種山青水秀世外桃源般的地方,也能碰到屍體!而且……還是碎屍!

任平生的臉色非常不好看,他沈默了一陣,終於嘆了一口氣。

“還以為找到了一個不錯的落腳地呢,這下又不行了,很快官府就會到這裏來了,所以,又是一個是非之地。”

我倒是在心裏暗暗地松了一口氣。這就好,不用留下來,被他禁錮起來了。我甚至差點在心裏說出了“死得好”這樣的缺德話,連忙暗自呸呸呸了好幾口。

我拔腿就往前湊過去,卻被任平生一把扯住了袖子。

“阿螢,一定要插手麽?”

廢話,當然要插手,不但要插手,還要把事情搞得大一點!我怎麽能讓你的如意算盤得逞呢?

我從懷中掏出一塊腰牌,叉腰大喝一聲:“大理寺!統統退後!”

任平生怔了一下,臉上露出了一絲苦笑。

“好好好,反正也不行了,就隨你玩吧。”

百姓聽到“大理寺”三個字,都嚇了一跳。既然圍了這麽多人,肯定是剛發現,剛報官的,大概官差不可能來得這麽快。而且,怎麽會是“大理寺”呢?

可是我那大理寺的“工作證”亮閃閃的,精美無比,十分唬人(更何況是真貨呢),他們誰也沒敢提出任何異議,就自然地兩下分開,讓出一條小道來。

我一個妙齡女子大踏步地走上前去,在屍塊近前蹲下。周圍人群一片嘩然,連對屍塊的恐懼都忘了。任平生苦笑著搖了搖頭,跟在我後頭走過去,也在我身邊蹲下了。

拋屍現場位於一片茂密的草叢裏,位置其實相當隱蔽,大概不知是誰割草打柴路過,無意中發現了的。屍體被裝在兩個大個深色布包袱裏,肢解成了很小很小的塊。

誰這麽缺德啊!我不是沒見過碎屍,相反,許多人作案之後,情急之下,為方便藏匿屍體,分屍也是一種常見現象,有用菜刀切的,有用鍋煮的,有用冰櫃凍了再鋸的,但是大多非常笨拙。可是像這一具屍體,分得這麽碎、這麽精細的,真的屬於很少見的情況。

從利器自關節韌帶連接處切入,利落地將骨肉解開的情形看,分屍的人是行家,武學行家,或者是職業的屠戶。

我從懷裏掏出手套和口罩,就準備開始檢查屍塊了。身後的人群中又是一片嘩然,我的手卻在這時被另一只手握住了。

任平生從我手中接過了手套和口罩,笑道:“大人,這點小事,不勞您親自動手,還是由屬下來吧。”

唔,什麽時候變成“屬下”了?還真會演啊!

不過我沒有多話,只把手套和口罩交給了他。除了第一次見面那回,我再也沒有親眼見他查過案驗過屍,不管任平生在天鏡門裏的定位究竟是殺手還是偵探,他的偵查能力都是絕對不能小覷的。

三人行必有我師,即使是敵人,我也很樂意袖手旁觀,將他的行事方法摸個通透。

任平生絲毫沒有在我面前掩飾技能的意思,他從容地戴上手套,把口罩顛來倒去地看了一陣,忽然噗地一笑,好像是想起了什麽令人樂不可支的事情。笑了一陣,他才把口罩也戴上了。

我心說你這也太不地道了。好在這是古代,沒有手機相機,要不然,把你這笑臉一拍,網上又得炒紅一條“刑警碎屍現場面露微笑”之類的新聞,沒準你還能得個雅號“微笑哥”。

其實我知道,任平生是有比我這副手套更高級的裝備的。聶秋遠手中的天鏡門專用手套我後來曾拿來仔細地研究過,那真是精巧高檔到了極點。那手套是當年大黑天親自設計制作的,但是材料非常稀有,成本很高,沒有辦法普及為大唐司法機關的官方裝備。

我手裏這副,是大理寺發的普通手套,比沒有強點有限。不過任平生顯然是不想在公開場合使用與天鏡門有關的任何物品,所以就絲毫不以為意地使用了我的這副手套。

裝備好的任平生,開始動手把布包裏的屍骨一塊一塊地取了出來。

本來我認為,他一定會先尋找具有最顯著特征,可以證明死因的那些屍塊,可是他並沒有,他做了一件讓我意想不到的事。

任平生在旁邊清出了一塊空地,然後,把那些殘破的屍塊按照他判斷的身體部位擺在地上,開始玩起拼圖游戲來。

“你幹嘛?”我實在忍不住問他。

任平生沒有回答我,只看見他的雙眼微微彎了一彎,好像笑了一下。他認真地拼著那兩包屍塊,沈浸在十分認真嚴謹的氣氛裏頭,竟顯得十分陌生。

單純這麽看上去,就與身邊的人,張揚,我的朋友們,刑警隊的老師們是一樣的,沒有善惡的分別,就是一個認真的專家。

哦買噶,我的心智是不可以這樣被他所迷惑的。

我認真地看著他拼圖,一看就是兩三個小時。周圍的人部分站得受不了,就散去了,可是大部分還是留了下來,可見喜歡八卦是古往今來人類的本性。

“大人,情況不太對哦。”任平生終於撚著一根細骨,眉頭微蹙地說道。我看到地上已經基本拼出了一個完整的人形。

“怎麽?能看出死因的部分全都被破壞了嗎?”

任平生搖了搖頭。

“這裏不是一個人,是三個人。”

神馬?!我驚訝了。拼圖快完成了,殘骨剩的也不多,怎麽會是三個人呢?

“瞧這兒。”任平生示意我過去,“雖說是大差不差的,可是,你看這邊,有兩個右邊的手肘。”

然後,他又撚起三根細骨給我看。

“左手的中指,有不同長短的三根哦,就算是六指,也不會長在中間的。而且,這三根中指的主人,年齡是不一樣的。”

我仔細一看,果然如此,不由驚出了一身冷汗。

接近現場,我是對屍塊進行了總體觀察的。打眼一看,只有一個頭顱,然後,粗估一下這些肉塊的總重,差不多就是一個成年男性的正常體重,所以,我理所當然地就把他當成了一個人。如果這個案子由我來偵辦,沒準就會遺漏兩個被害人,其他兩名死者的沈冤就難以昭雪了。

作為一名偵查者,怎麽可以犯這樣的錯誤呢!

我一下子理解了,為什麽當刑警遇到碎屍案的時候,會不遺餘力地在每塊殘肢上提取樣本,進行DNA鑒定。我本來還想,那做出來還不是一大排相同的數據,有什麽用呢?這下我就明白了,那正是在排除這種極端的可能性呢。

而在沒有DNA技術的此刻,任平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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